中共洛阳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张建伟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批 复
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请示收悉。经工委研究,同意你单位机关党委的人员调整。张建伟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任昉皓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赵河龙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特此批复。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