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洛阳机关党建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公告通知 时政要闻 党建动态 党务公开 工委工作 文明创建 视频点播 他山之石 资料中心
工委工作
办公室工作
组织工作
宣传工作
市直机关工会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法律法规
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工作
群团工作
市直文明办工作
机关党总支工作
 
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工作
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工青妇 发布时间:2014-05-09 10:03:16 阅读:3357次 【字体:

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基层妇女组织:

    现将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推荐条件,认真发掘本单位、本系统优秀典型事例,踊跃报送,参加全市组织的评选活动。评选材料请于5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直妇工委(党政办公大楼1127东房间),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szfgw503@163.com.

    联系人:潘倩 63930142

                                                   市直妇工委

                                                  2014年5月9日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市属妇委会、社会各界的姐妹们:
    近年来,在我市组织开展的各类关爱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中,广大妇女干群积极参与,争当“爱心妈妈”,通过各种形式为贫困儿童、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孩子们的心坎上,在全社会营造了一种相互关怀、相互帮助、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尚,为构建和谐洛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大力宣传“爱心妈妈”博爱无私、真情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爱心妈妈的模范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奉献爱心、奉献家庭、奉献社会,推动形成孝老爱亲、以德育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妇联将在六一前夕对“优秀爱心妈妈”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优秀爱心妈妈”推荐表,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爱心妈妈”职责,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2.用博大的爱心长期坚持帮助困境儿童和弱势儿童,在关爱灾区儿童、结对帮扶贫困儿童等方面事迹突出。
    3.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4.热爱公益事业,扶弱济困,乐善好施,持之以恒。

    附:“优秀爱心妈妈”推荐表

 

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doc

 


  • 上一篇: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下发工行杯寻找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活动方案的通知》及洛阳市活动细则
  • 下一篇:市直机关1名最美母亲8名爱心妈妈受表彰
  • 友情链接  
    济源机关党建网 慈溪机关党建网 青岛机关党建网 重庆机关党建网 深圳机关党建在线 江苏机关党建 三门峡市机关党建 安阳市机关党建
    商丘市机关党建 漯河党建网 南阳党建 许昌党建网 焦作机关党建网 新乡党建网 平顶山党建 开封机关党建网
    郑州机关党建 洛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直工委 紫光阁 群众路线网 中直党建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新华网
    版权所有: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电话:0379-63935212 传真:0379-63935212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2096号-1
    技术支持:洛阳恒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