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委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委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运算表
第一部分 市委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检查、监督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五)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六)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七)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负责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指导县(市)区机关党的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社区,服务农村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委市直工委没有下属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主要是市委市直工委本级。
第二部分
市委市直工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经费预算收入509.92万元,实际支出505.44万元,结余4.4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8.02%,主要原因是全市工资标准提高。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0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91万元,占99%;其他收入5.02万元,占1%;无经营收入。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0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28万元,占92.65%;项目支出37.16万元,占7.35%;无经营性支出。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中收入504.91万元,支出501.33万元,项目经费结余3.5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39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有人员退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8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离休费标准提高了。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23.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有人员退休。
(四)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有人员退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人员支出情况。
2017年人员经费总支出446.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5%。
(二)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用经费总支出21.69万元。 办公费5.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57%;差旅费1.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1%;劳务费0.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0%;工会经费3.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80%;福利费5.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7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83%。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63.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26.7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落实接待规定。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九、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委市直工委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6.5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工委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单位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九、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市委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市直工委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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