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概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含机关党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洛阳市第一、第二、第三干休所五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
2、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老干部离休费、医疗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定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及老干部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承办市管干部的退休及离退休后提高待遇、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承办省管干部离退休及待遇提高和增加工资的报批工作。
3、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全市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2.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
4.市第一干部休养所
5.市第二干部休养所
市第三干部休养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老干部局部门共有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7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人员71人,离退休人员78人。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安置、保健、调研、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关心下一代、培训、活动、住所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90.72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1715.5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2.20万元;代管资金63万元。预算收入较2017年相比增加82.10万元,上升4.54%。主要由于人员工资福利提高,新增培训费项目等。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89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7.72万元。预算支出较2017年相比增加82.10万元,上升4.54%。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福利提高,新增培训费项目等。
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80.48万元,占53.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05万元,占7.50%;商品和服务支出143.33万元,占7.84%;项目支出566.86万元,占31.02%。
主要项目是:双节慰问费、市属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取暖补贴、市属特困企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特需费、老干部慰问费、实职地市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工农业建设项目费、离休干部特需费、困难离休干部帮扶资金、水电费、维修费、教师工资、文体活动等等。
三、“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5.08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及会议费项目额度均有减少。同时,根据中央及省局工作要求,增加培训费项目。我局倡导全员缩减各项支出经费:(1)严格车辆管理,日常保养维护指定专人,加强车辆公差审批,做到人尽其责,车尽其用;(2)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接待;(3)按照简约、俭朴原则开好各类会议,不搞各种宴请,减少会外活动,降低会议成本。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3.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45.93万元。主要用于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及服务类。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主要是保障老干部工作正常运行。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覆盖率为100%,同时对老干部双节慰问费、市属困难企事业单位和改制后企业离休干部取暖补贴项目等都进行了绩效重点评价。
2018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实现项目全覆盖,对所有预算项目都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八、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
2018年老干部系统部门预算公开.xls